首  页
|
关于我们
|
新闻动态
|
专业团队
|
服务领域
|
合同法律网
|
联系我们

Developments / 最新动态
Law of wind / 法律风 >>
Litigation research / 诉讼研究
Lecture / 知识讲座
Legal lecture / 法律讲座
17 lecture / 17合同法讲座
18 lecture / 18合同法讲座
《常见合同纠纷三百问》


新闻动态
 > 新闻动态 > Law of wind / 法律风


北京一女珠宝商开空头支票 诈骗近3000万被判无期

来源:  作者:  时间:2014-2-12  

介绍:

       以空头支票担保、或以虚假发货通知蒙骗,北京羽辉珠宝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羽辉公司)的女老总胡羽诈骗2900余万元。北京市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胡羽无期徒刑,其公司被判罚金220万。

  胡羽今年43岁,是北京市海淀区人,具有本科学历。据检察机关指控,胡羽以及羽辉公司于2011年8月,以公司名义与被害人曹某签订借款合同,以空头支票做担保,骗取曹某1000万元。此外,胡羽和羽辉公司还于2011年12月,以公司名义与中设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黄金板料购销合同,以虚假的发货通知骗取中设机电进出口有限公司价值1900万的黄金板料。

  庭审时,胡羽及其律师表示,在借款前,她已经告知曹某支票的余额不足,待资金入账后再兑付,曹某是在明知的情况下与她签订协议的,因此两者之间借款的性质是民事纠纷,不构成合同诈骗罪。

  对于第2笔诈骗,胡羽表示,公司是为了便于操作才伪造了发货通知书,并准备在与合同相关的信用证到期前向中设机电公司支付货款,因此不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。而且在收取黄金板料后,公司一直与中设机电公司协商还款事宜,所以认定诈骗的证据不足。

  检方认为胡羽犯合同诈骗罪且金额特别巨大,建议判处其无期徒刑。胡羽的辩护人提出,胡羽具有自首情节,希望法院对她从轻判决。

       庭经过审理后,没有采纳胡羽的辩解。

    最终法院认为,羽辉公司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胡羽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骗取他人财物,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,而且数额特别巨大,因此判处胡羽无期徒刑,羽辉公司罚金220万元。


  关于我们  / 新闻动态  / 专业团队  / 服务领域  / 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:
  地址: 中国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423号50智慧科技园5号楼星工厂二楼D室    021-62880316
  Copyright (c) www.donglaw.cn All rights reserved.
  版权所有 上海智坚律师事务所    信息产业部ICP备案号: 沪ICP备14045303号